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作者:上海崇明嘉龙养老院
来源:www.sh-jialong.com
核心提示 :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食堂员工必须先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病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原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晨检管理员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六、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违反本制度与本条规定的一律重处。
上海崇明嘉龍养老院制订
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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